二代健保對弱勢者,也在補充保險費的扣繳方面,採取特別照顧措施: 有關補充保費扣繳部分,明定低收入戶成員完全不必扣繳。 又政府為加強照顧弱勢民眾,除了自103年9月1日起,將非所屬投保單位給付之薪資所得(兼職所得)扣取補充保險費標準提高為基本工資,並自104年1月1日起將中低收入戶、中低收入老人、接受生活扶助之弱勢兒童與少年、領取身心障礙生活補助費者、特殊境遇家庭之受扶助者及符合健保法第100條所定經濟困難者之執行業務收入、股利所得、利息所得及租金收入之扣取補充保險費標準,全面提高至基本工資,以減輕渠等負擔。
二代健保對弱勢者有何照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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