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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區業務組

健保署與6個分區業務組提供在地化的服務,各縣市共設立7個聯合服務中心及22個聯絡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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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補充保險費不分職業別,民眾只要有合於6項補充保險費的名目所得或收入,一律採用相同的補充保險費率。

2.醫師、律師等如以專門職業技術人員自行執業身分參加健保,應依執行業務所得計算一般保險費,由於他們的執行業務收入已列入一般保險費計算,故執行業務收入不再重複扣取補充保險費。

3.前揭人員如有其他非所屬投保單位給付的薪資所得、股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收入等,仍須繳納補充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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