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付方式依各機關相關規定辦理,只要單次給付達一定金額時(103年8月31日以前,單次給付金額達5,000元;103年9月1日起改為單次給付金額達基本工資),就要扣繳補充保險費,未達則不需扣繳。
講師費及評審委員車馬費單次很容易達到2萬元,給付單據之開立是否有原則或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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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署與6個分區業務組提供在地化的服務,各縣市共設立7個聯合服務中心及22個聯絡辦公室
給付方式依各機關相關規定辦理,只要單次給付達一定金額時(103年8月31日以前,單次給付金額達5,000元;103年9月1日起改為單次給付金額達基本工資),就要扣繳補充保險費,未達則不需扣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