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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區業務組

健保署與6個分區業務組提供在地化的服務,各縣市共設立7個聯合服務中心及22個聯絡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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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義務人之直系尊親屬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健保費資料無法併同提供:

(一)直系尊親屬無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查無課稅年度戶籍登記資料或與戶籍登記資料不符。

(二)直系尊親屬於課稅年度之前一年度與其他納稅義務人重複申報、已依「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服務作業要點」申請課稅年度稅額試算服務或同意課稅年度由依該要點規定之申請人申報扶養。

(三)直系尊親屬於課稅年度之前兩個年度未連續被納稅義務人或其配偶列報扶養。

(四)直系尊親屬申請與納稅義務人之扣除額資料分開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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