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負責人的投保金額追溯調整,應以調整後的各月份投保金額合計數為股利所得的減項,重新計算補充保險費,溢短繳金額,應予退還或補收。
2.年度內負責人變更,前後任雇主可扣除的投保金額總額,以擔任雇主期間的投保金額總額為限。
健保署與6個分區業務組提供在地化的服務,各縣市共設立7個聯合服務中心及22個聯絡辦公室
1.公司負責人的投保金額追溯調整,應以調整後的各月份投保金額合計數為股利所得的減項,重新計算補充保險費,溢短繳金額,應予退還或補收。
2.年度內負責人變更,前後任雇主可扣除的投保金額總額,以擔任雇主期間的投保金額總額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