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託人於扣取補充保險費時,一律不扣除公司負責人以雇主身分參加健保之投保金額;如有溢扣,後續再辦理退費。
(一)雇主依法應以營利所得(含股利所得)為投保金額,為免重複扣費,公司發放雇主股利時,可先扣除其以公司雇主身分參加健保的投保金額,再行計算補充保險費。
(二)如果公司負責人將其股票交付信託,因受託人無法得知委託者的投保金額,計算時將無法扣除,又如果僅部分信託,亦恐有重複扣除投保金額之虞。因此不論是全部或部分信託,受託人於扣取補充保險費時,一律不扣除雇主投保金額;如有溢扣,後續再辦理退費。
健保署與6個分區業務組提供在地化的服務,各縣市共設立7個聯合服務中心及22個聯絡辦公室
受託人於扣取補充保險費時,一律不扣除公司負責人以雇主身分參加健保之投保金額;如有溢扣,後續再辦理退費。
(一)雇主依法應以營利所得(含股利所得)為投保金額,為免重複扣費,公司發放雇主股利時,可先扣除其以公司雇主身分參加健保的投保金額,再行計算補充保險費。
(二)如果公司負責人將其股票交付信託,因受託人無法得知委託者的投保金額,計算時將無法扣除,又如果僅部分信託,亦恐有重複扣除投保金額之虞。因此不論是全部或部分信託,受託人於扣取補充保險費時,一律不扣除雇主投保金額;如有溢扣,後續再辦理退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