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NHI_LOGO

分區業務組

健保署與6個分區業務組提供在地化的服務,各縣市共設立7個聯合服務中心及22個聯絡辦公室

更多資訊
:::

大專院校之兼任教師自103年2月1日起,由聘用之大專院校為其投保,亦即該兼任教師以第一類身分參加健保,投保學校每月所給付之薪資所得納入投保金額計算,無需計收補充保險費,惟如另有非投保學校給付之薪資,則須依規定扣取補充保險費。

發布日期
更新日期
瀏覽人次
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