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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區業務組

健保署與6個分區業務組提供在地化的服務,各縣市共設立7個聯合服務中心及22個聯絡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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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02年12月補充保險費應於103年2月15日前繳納。

二、單位如須於102年12月提前預繳102年12月補充保險費,得自行估算該月支付之薪資所得總額及參採102年11月保險費繳款單上所列示之當月投保金額總額,計算預繳12月投保單位補充保險費。該12月應繳及預繳之補充保險費差額,於103年1月補充保險費之繳納期限(103年3月15日)前扣抵或補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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