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對於農、漁民弱勢族群的保費負擔與醫療將持續給予協助及照顧:
一、對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未滿18歲及70歲以上中低收入戶、未滿20歲及55歲以上無職業原住民、失業勞工等,提供保費補助。
二、對繳交健保費有困難之弱勢民眾,提供紓困貸款、分期繳納、愛心轉介公益團體協助繳納保費。
三、對於確屬無力繳納健保費者,及因突然遭遇家庭或經濟變故者,仍然可以健保身分就醫,獲得必要醫療照護;另外,民眾如果有尚未加保情形,但因急重症需醫療時,只要持有村里長或醫院所出具之清寒證明,即可先以健保身分就醫,再輔導納保。
民眾如無力繳納健保費,請儘速聯絡健保署各分區業務組,各分區業務組將利用上述各種措施,予以協助,確保民眾就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