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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區業務組

健保署與6個分區業務組提供在地化的服務,各縣市共設立7個聯合服務中心及22個聯絡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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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保單位應負擔之補充保險費,其計算方式為每月支付之薪資所得總額減去受僱員工當月投保金額總額後,所得之差額再乘以補充保險費率計算之。

(二)由於員工之年終獎金並未計入月投保金額,因此該筆獎金額度應包含在投保單位當月之薪資所得總額內,該總額與月投保金額總額之差額,應計收補充保險費。

(三)公務機關之法定支出應由各機關編列預算支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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