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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區業務組

健保署與6個分區業務組提供在地化的服務,各縣市共設立7個聯合服務中心及22個聯絡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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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申請補充保險費退費事宜。 經參採財政部72年9月12日台財稅第36469號函釋規定:「納稅義務人因未履行其與公司之服務契約,依約繳還其出國進修期間自該公司領取之旅費及薪資等,核屬違約賠償性質,並非所得減少,不得在其各該年度所得中扣除」,是以,員工違約退還公司之違約金,核屬違約賠償性質,非所得之減少,不得申請補充保險費退費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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