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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區業務組

健保署與6個分區業務組提供在地化的服務,各縣市共設立7個聯合服務中心及22個聯絡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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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費計算公式說明

  • 第1類到第3類被保險人及其眷屬自付保險費的計算公式及釋例:
    自付保險費計算因子

(1)投保金額:請參照全民健康保險投保金額分級表
(2)保險費率:110年1月1日起調整為5.17%(調整前為4.69%)。
(3)負擔比率:請參照保險費負擔比率一覽表。 
(4)眷屬人數:超過三口的以三口計算。


自付保險費計算公式: 投保金額 * 保險費率(5.17%)* 負擔比率(小數點後先四捨五入)* (本人+眷屬人數)
 

自付保險費計算釋例

(1) 有一定雇主的勞工(或公教人員、私立學校教職員或志願役軍人),依其薪資所得參照投保金額分級表計算投保金額,如果投保金額是53,000元,另有眷屬二口,每月應該自付的保險費是:

53,000 *5.17%* 30% * (1+2)= 2,466元

若無眷屬,每月應該自付的保險費是822元。

(2) 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職業工會的工會會員,依其所得參照投保金額分級表計算投保金額,自113年1月1日起最低不得低於27,470元,如果投保金額是53,000元,另有眷屬二口,每月應該自付的保險費是:

53,000元* 5.17% * 60% * (1+2)= 4,932元。

若無眷屬,每月應該自付的保險費是1,644元。

(3) 雇主、專門職業技術人員自行執業者,依其營利所得、執行業務所得參照投保金額分級表計算投保金額,如果投保金額是57,800元,另有眷屬一口,每月應該自付的保險費是:

57,800元 *5.17% *100% *(1+1)= 5,976元

若無眷屬,每月應該自付的保險費是2,988元。

  • 第1類到第3類投保單位負擔的計算公式及釋例:

投保單位負擔保險費計算因子
(1) 投保金額:請參照全民健康保險投保金額分級表
(2) 保險費率:110年1月1日起調整為5.17%(調整前為4.69%)。
(3) 負擔比率:請參照保險費負擔比率一覽表
(4) 平均眷口數:113年1月1日起調整為0.56人(調整前為0.57人)。


投保單位負擔保險費計算公式:投保金額 * 保險費率(5.17%)* 負擔比率 * (1+平均眷口數) (小數點後四捨五入)


投保單位負擔保險費計算釋例

(1) 公務人員、公職人員、志願役軍人等投保單位,如果投保金額是53,000元,每月投保單位應負擔的保險費是:

53,000 *5.17%* 70% * (1+0.56)= 2,992元

(2) 私立學校教職員投保單位,如果投保金額是53,000元,每月投保單位應負擔的保險費是:

53,000 *5.17%* 35% * (1+0.56)= 1,496元

(3) 公、民營事業、機構及有一定雇主之受僱者投保單位,如果投保金額是53,000元,每月投保單位應負擔的保險費是:

53,000元* 5.17% * 60% * (1+0.56)= 2,565元。

(4) 雇主、自營業主、專門職業技術人員自行執業者,職業工會、農會、漁會及水利會等會員之投保單位,因投保單位負擔比率為0%,故無負擔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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