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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區業務組

健保署與6個分區業務組提供在地化的服務,各縣市共設立7個聯合服務中心及22個聯絡辦公室

更多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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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辦表件注意事項

服務區

服務項目

應備文件

櫃檯
作業時間

申辦費用

健保卡服務區

健保卡申辦

  1. 申請人身分證件正本。
  2. 受託人身分證件正本。
  3. 近年內2吋半身、正面、脫帽、未戴有色眼鏡,五官清晰(表情自然不誇張)相片乙張,相片不修改且不得使用合成相片,足資辨識人貌。

10-15分鐘/件

1. 首次領健保卡免費。

2. 遺失、毀損、身分資料變更、更換健保卡照片須繳交工本費 200元。

重大傷病證明服務區

重大傷病證明申辦

  1. 重大傷病證明申請書。
  2. 特約院所診斷證明書正本( 30日內有效。)
  3. 申請人身分證件影本(委託代辦另需受託人身分證件正本及影本)。
  4. 病歷摘要或檢查報告等資料。

15分鐘/件

免 費

承保服務區

投保單位成立申辦

  1. 單位成立申報表( A表)。
  2. 保險對象轉入申報表( D表)。
  3. 負責人身分證件影本。
  4. 投保單位及負責人印章。
  5. 單位成立證明文件。

20分鐘/件

免 費

投保單位變更申辦

  1. 單位變更申報表( B表)。
  2. 保險對象轉入申報表( D表)。
  3. 負責人身分證件影本。
  4. 投保單位及負責人印章。
  5. 單位變更證明文件。

20分鐘/件

免 費

保險對象申辦投保

  1. 各類申報表。
  2. 投保單位、負責人及經辦人印章
  3. 第六類保險對象應檢附身分證件及印章。
  4. 其他證明文件。

20分鐘/件

免 費

個人保險費分期繳納申辦

  1. 申請人身分證件及印章
  2. 委託申請之委託書、受託人身分證件及印章。
  3. 備妥第 1期保險費。(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及滯納金分期繳納辦法)

30分鐘/件

免 費

列印個人投保資料

  1. 本人及代理人身分證件正本。
  2. 委託書。

10分鐘/件

免 費

服務台

詢問及
取號

申請人及受託人身分證件正本。

3-5分鐘/件

免 費

補開繳款單及繳費聯合櫃台

補開繳款單及繳費

申請人及受託人
身分證明文件。

3-5分鐘/件

免 費

自墊醫療費用核退服務區

 

 

 

臺灣地區內

1. 全民健康保險自墊醫療費用核退申請書。

2. 醫療費用收據正本及費用明細。

3. 免部分負擔或優待部分負擔證明。

4. 非健保特約醫療機構需附診斷證明文件。

1. 未成年者請檢附戶口名簿影本。

2. 保險對象已死亡者,請提供法定繼承聲明書、死亡證明文件(除籍之戶口名簿影本或死亡證明等文件)及法定繼承人身分證明文件。

3. 存摺封面影本(選擇以支票方式退費者免附)。

4. 外籍人士需檢附居留證影本。

5. 委託他人申請或保險對象未入境時,另需檢附委託書及受委託者之身分證影本。

10-30分鐘/件(受理表件)

免 費

臺灣地區外

1. 全民健康保險自墊醫療費用核退申請書

2. 醫療費用收據正本及費用明細,如非英文,應檢附中文翻譯。

3. 診斷書或證明文件,如非英文,應檢附中文翻譯。

4. 住院案件者:出院病歷摘要,如非英文,應檢附中文翻譯。

5. 護照貼有相片頁及當次出、入境證明文件影本(或服務機關出具之證明),如為自動通關者請註明於相片頁。

6. 其他:公證驗證書(大陸地區住院天數≧5天者之醫療費用收據正本及診斷書需經公證、驗證)。

住院部分負擔超過上限

1. 全民健康保險自墊醫療費用核退申請書。

2. 同意由保險人逕行計算核退費用金額者,得免檢具醫療費用收據正本及費用明細。

3. 醫療費用收據正本及費用明細。

對外提供就醫紀錄服務區

就醫紀錄提供

1. 全民健康保險保險人提供資料申請書

2. 其他應備文件:

(1)本人親自申請:身分證正本。

(2)委託申請:委託人及受託人雙方身分證正本、委託書。

(3)當事人已往生:除戶戶籍謄本及申請者身分證正本。註:申請者須為法定繼承人。

(4)未成年子女:當事人及法定代理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無身分證者,需檢附有記事欄之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註:須由法定代理人申請,7歲以上子女須親自簽名。

依申請就醫紀錄期間長短而定

1. 簡易格式:300元/人次

2. 費用格式:600元/人次

3. 醫令格式:1500元/人次

4. 免收費用(限當事人為自然人):65歲以上、身心障礙者、低收入戶。

 
發布日期
更新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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