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NHI_LOGO

分區業務組

健保署與6個分區業務組提供在地化的服務,各縣市共設立7個聯合服務中心及22個聯絡辦公室

更多資訊
:::

如同時具有專任工作與兼職工作者,應以專任職務之工作參加全民健康保險。
第二類被保險人不得為第三類被保險人,
第一類至第三類被保險人不得為第四類及第六類被保險人。
同一類具有二種以上被保險人資格者,應以主要工作之身分參加全民健保,主要工作之認定,應以被保險人日常實際從事有酬工作時間之長短為認定標準,如工作時間長短相同時,以收入多寡認定。

發布日期
更新日期
瀏覽人次
1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