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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區業務組

健保署與6個分區業務組提供在地化的服務,各縣市共設立7個聯合服務中心及22個聯絡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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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類被保險人的眷屬範圍如下:

第一類至第三類及第六類被保險人的眷屬:

  • 被保險人無職業的直系血親尊親屬。
  • 被保險人二親等內直系血親卑親屬未成年且無職業,或成年無謀生能力或仍在學就讀且無職業者。

第六類被保險人屬於榮民遺眷家戶代表的眷屬:

  • 已故榮民沒有職業的配偶。
  • 已故榮民沒有職業的直系血親尊親屬,包括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曾祖父母、外曾祖父母等。
  • 已故榮民未成年而且沒有職業,或已成年但是沒有謀生能力或仍然在學就讀而且沒有職業的二親等內直系血親卑親屬,包括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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