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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區業務組

健保署與6個分區業務組提供在地化的服務,各縣市共設立7個聯合服務中心及22個聯絡辦公室

更多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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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服務中心暨豐原、沙鹿、彰化、南投聯絡辦公室

1050107修訂

辦理各項業務應準備文件及流程
服務項目 應備文件及流程 作業
完成時間
自墊醫療費用核退
申請
  • 全民健康保險自墊醫療費用核退申請書
  • 診斷書或病歷相關資料
  • 費用收據正本及費用明細表
  •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 國內案件:免部分負擔證明或保費繳清證明
  • 國外案件:當次出入境證明文件(未入境者另需附委託書)、
    相關證明文件非中、英文者,請檢附翻譯本 。
  • 大陸地區住院5日以上及有查證必要之案件,
    上開資料應經大陸地區公證處及財團法人海峽交流
    基金會公證。
  • 未滿20歲者,由法定代理人提出申請另附戶口名簿影本;
    本人死亡者,
    由法定繼承人申請,並附身分證明文件及繼承委託書;
    外籍人士需檢附居留證影本 。
服務台取號→等候區→依燈號至指定櫃檯辦理→收件
15分/件
醫療費用申報收件
※僅中區業務組聯合
服務中心受理
申請總表或其他申報資料
免取號→受理→收件→製給收件收據
3-5分/件
重大傷病卡申請
  • 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證明申請書
  • 30日內開立之診斷書正本(遺失申請補發者免附)
  • 身分證明文件
  • 部分診斷須附如殘障手冊或病歷摘要及檢查報告
服務台取號→等候區→依燈號至指定櫃檯辦理
→核發重大傷病卡(或專業審查)
10-20分/件
快速收件
※僅中區業務組聯合
服務中心受理
  • 請領健保卡申請表
  • 本人及受託人身分證(14歲以下應附戶口名簿正本)或居留證正本
  • 選擇貼照片者,請備齊2吋脫帽未戴有色眼鏡照片1張
  • 首次申請者,不須繳交工本費
  • 換、補發者可就近至郵局辦理並繳交工本費200元
服務台取號→等候區→依燈號至指定櫃檯辦理→受理→審核
→收費(須繳交工本費者)→收件
5-10分/件
健保卡領卡 領卡憑條或身分證明文件正本
免取號→受理→核發新卡
15分/件
投保單位新成立
  • 全民健康保險投保單位新成立申報表
  • 全民健康保險投保申報表
  • 負責人身分證影本
  • 公司登記核定函、縣(市)政府或稅捐機關核准函文影本
  • 公司、負責人章
服務台取號→等候區→依燈號至指定櫃檯辦理→審核後收件
5-10分/件
投保單位變更
  • 全民健康保險投保單位變更事項申報表
  • 相關已變更文件影本
  • 公司、負責人章
服務台取號→等候區→依燈號至指定櫃檯辦理→審核後收件
5-10分/件
投保單位歇業、註銷、解散、停業
  • 主管機關核准公函影本
  • 全民健康保險退保申報表
服務台取號→等候區→依燈號至指定櫃檯辦理→審核後收件
5-10分/件
健保卡補單 健保卡(投保於工、農、漁會、公所之被保險人)
免取號→服務台受理→列印繳款單
30秒-1分/件
補印繳款單 一、投保單位繳款單申請
  • 填具申請書(申請書請向本業務組索取)
  • 公司、負責人章
二、個人繳款單申請
  • 身分證正本
服務台取號→等候區→依燈號至指定櫃檯辦理
3-5分/件
欠費資料查詢 一、投保單位
  • 填具申請書(申請書請向本業務組索取)
  • 公司、負責人章
二、個人
  • 身分證正本
服務台取號→等候區→依燈號至指定櫃檯辦理→電腦查詢
5-10分/件
列印加保明細 一、投保單位保費計算明細表申請
  • 填具申請書(申請書請向本業務組索取)
  • 公司、負責人章
二、個人加保明細申請
  • 填具申請書(申請書請向本業務組索取)
  • 身分證正本、私章
  • 如當事人無法親自辦理,委託他人辦理須備:
當事人授權書
當事人身分證正本或戶口名簿正本(14歲以下未領有身分證者)
代理人身分證正本
服務台取號→等候區→依燈號至指定櫃檯辦理→列印加保明細
3-5分/件
承保異動表件收件
  • 申報表
  • 相關證明文件
  • 公司、負責人章(若表件有誤,校正加蓋用)
服務台取號→等候區→依燈號至指定櫃檯辦理→收件
3-5分/件
公所(第六類)被保險人更正基本資料
  • 身分證或戶口名簿正本
  • 私章
服務台取號→等候區→依燈號至指定櫃檯辦理→收件
3-5分/件
公所(第六類)
被保險人補中斷投保
  • 身分證或戶口名簿正本
  • 私章
  • 辦理停、復、退、續保等手續,需另附相關證明文件
服務台取號→等候區→依燈號至指定櫃檯辦理→收件
5-10分/件
個人欠費分期攤繳 一、條件:
積欠保險費及滯納金總計達2,000元以上
二、應備證件及資料
  • 被保險人身分證正本、印章。
  • 被保險人得填妥委託書委託他人辦理,受託人應攜帶個人及被保險人之身分證正本、印章。
  • 被保險人未滿二十歲,須由法定代理人代為辦理。
  • 第一期要繳現金。
三、受託人資格
年滿20歲以上具有行為能力者。
受理→審核→繳款(第一期)→核發分期繳納申請書並交付第二期以後分期繳納通知書
20分/件
紓困基金貸款 一、應備文件:
全民健康保險保險對象經濟困難資格申請書。
二、應備證件
  • 被保險人身分證正本、戶口名簿正本(被保險人及其眷屬)、印章。
  • 被保險人得填妥委託書委託他人辦理,受託人應攜帶個人及被保險人之身分證正本、印章。
  • 檢附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三、受託人資格
年滿20歲以上具有行為能力者。
四、申貸醫療部份負擔費用者,另應附自行負擔之醫療費用繳款單。
30分/件
愛心轉介
  • 身分證、戶口名簿正本
  • 身心障礙手冊、重大傷病、清寒、診斷證明
  • 轉介資格:接受轉介慈善機構是否補助或扶助,由各機構再行評定
受理→審核→收件
10-30分/件
玉山銀行代收健保費
※僅中區業務組聯合服務中心受理
代收健保費、滯納金 3-5分/件
發布日期
更新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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