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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區業務組

健保署與6個分區業務組提供在地化的服務,各縣市共設立7個聯合服務中心及22個聯絡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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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委託定期轉帳捐款之程序:

1.線上登打或下載並填妥「新增/終止委託轉帳捐款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愛心專戶授權書.pdf」(一式四聯)及詳閱授權書背面約定須知,並於第一至三聯簽蓋帳戶原留印鑑或簽名後(第四聯自行留存),掛號郵寄至您指定捐款本署愛心專戶窗口,即完成申請作業。

2.收到您寄發的授權書,本署將於次月彙送至銀行進行授權核印;俟授權核印成功後,再依您授權之帳戶及捐款資料,定期進行轉帳捐款。

3.每次轉帳捐款成功後,本署亦將依您所填寫之捐款人資料寄發捐款收據,請妥善保存。

※捐款健保愛心專戶金額,可列舉申報綜合所得稅捐贈扣除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中國輸出入銀行、泰國盤谷銀行、美商美國紐約梅隆銀行、新加坡商大華銀行、日商三菱日聯銀行、日商三井住友銀行等金融機構未參加 ACH 代收作業,無法約定授權轉帳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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