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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區業務組

健保署與6個分區業務組提供在地化的服務,各縣市共設立7個聯合服務中心及22個聯絡辦公室

更多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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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床異動

  • 保險醫事服務機構之病床異動(新增或減床)時,應事先報經當地衛生主管機關核准登記設置後,另備齊相關資料向各分區業務組報請備查;嗣後,視業務需要辦理不定期實地訪查。。註:另醫院如有申請單一劑量藥事服務作業病床,於每次變更病床時,將核算其單一藥事人力,再憑核定單一劑量病床數。
  • 保險醫事服務機構保險病房之設置,應符合「醫療機構設置標準」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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