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負擔金額表(六) (農會、漁會、水利會會員適用) 單位:新台幣元 月投保金額 被保險人及眷屬負擔金額﹝負擔比率30%﹞ 本人 本人+1眷口 本人+2眷口 本人+3眷口 21,900 323 646 969 1292 102年1月1日起實施 註: 1.自102年1月1日起費率調整為4.91%。 2.自101年7月1日起第3類被保險人及眷屬之保險費由中央政府負擔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