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99年起實施「全民健康保險住院診斷關聯群(Tw-DRGs)」總共實施2階段401項Tw-DRGs。住院案件醫療服務品質比較如下表,顯示疾病照護成效皆有進步。 (圖檔)
2.以DRG實施第一、二階段實施的經驗,DRG案件支付點數較醫院實際使用醫療費用高19%,也就是說醫院有增加19%的利潤。
3.已實施之第一、二階段DRG項目,多為外科系DRG,包含過去已實施論病例計酬(與DRG相似之包裹支付之項目),有特定手術且多已發展臨床路徑,第三階段中則含了許多內科系DRG項目,因醫療費用之變異性相對較大,醫院若無有效管理介入,財務衝擊可能較大。
4.健保署透過與專業的討論及統計分析,將DRG再分類,將醫療費用相近的放在一組,讓支付更合理,並將逐年持續檢討DRG支付規定及分類表的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