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民健保目前大多是以論量計酬方式支付特約醫療院所,而論量計酬是一種做愈多賺愈多的支付方式,缺乏追求病人健康與品質的誘因,醫療浪費程度亦不易認定。
2.實施DRG是可以促進醫院主動管理提升醫療效率的方法,非絕對必要的醫療服務自然會減少,根據各國實證經驗,實施Tw-DRGs支付制度可達到提升醫療服務效率、降低住院天數之效果。
3.美國、歐洲及日本等國實施DRGs,就是為了提升醫療效率與品質,且有了DRGs後,醫院間的醫療品質才能作比較。
4.我國在總額制度下實施DRG,並不是要節省費用,而是希望透過DRG,促使醫療院所積極發展有效率的臨床路徑,減少不必要之檢驗、檢查、手術處置,提供有效率又不浪費的醫療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