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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區業務組

健保署與6個分區業務組提供在地化的服務,各縣市共設立7個聯合服務中心及22個聯絡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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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配合98年6月1日菸品健康福利捐的調整,以及公益彩券回饋金補助計畫,健保局特別爭取兩項經費扶助經濟困難民眾:

一、提撥菸品健康福利捐部分調高之收入,補助中低收入民眾自付的保險費,預估約有47萬民眾受惠。

二、爭取財政部公益彩券回饋金補助全年住院部分負擔超過3萬元者及補助弱勢民眾健保欠費部分,預估約有1萬6千民眾受惠。

以上措施共約嘉惠49萬民眾,總補助金額達17.96億元,落實政府照顧民眾的美意,有關本項政策補助對象分述如下:

一、補助民眾自付的保險費(詳附件):

(一)家庭收入未達最低生活費標準1.5倍的民眾,補助1/2保險費。

(二)家庭總收入未達最低生活費標準2倍的民眾,補助1/4保險費。

預估受補助人數約47萬人,補助金額約13.96億元。

二、補助健保費欠費:

協助民眾償還在符合低收入戶補助標準前所積欠的健保費,讓民眾不會因為積欠健保費無力償還,而延誤就醫,預估受補助人數約8千人,補助金額約2.8億元。

三、 補助部分負擔費用:

(一) 全年住院部分負擔上限由5 萬元調降為3萬元,以減輕民眾部分負擔壓力。

(二) 協助對象

1.符合「全民健康保險經濟困難及經濟特殊困難認定辦法」資格者。

2.中低收入戶70歲以上國民。

3.重度極重度身心障礙者。

4.未滿20歲及年滿55歲以上原住民且在鄉鎮公所加保者。

5.設籍蘭嶼鄉原住民且在工、農、漁會或鄉鎮公所加保者。

6.中低收入戶18歲以下青少年及兒童

7.弱勢兒童。

        預估受補助人數約8千人,補助金額約1.2億元。

        符合前述第二項及第三項補助資格者,健保局將於98年年中篩選資料後主動通知民眾,健保局也再次呼籲因經濟困難繳不起健保費之民眾,如有迫切就醫需要,可以向轄區健保分局洽詢,各分局會提供適當且必要之協助。

民眾如有補助措施相關問題,請撥健保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30-598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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