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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區業務組

健保署與6個分區業務組提供在地化的服務,各縣市共設立7個聯合服務中心及22個聯絡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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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健康保險局表示,行政院衛生署已公告全民健康保險費率調整為5.17%,投保金額上限調整為182,000元,自99 年 4 月 l 日生效,為使99年4月之健保費能正確計費,各投保單位如有員工投保金額超過131,700元者,請儘速申報調整,並依費率調整方案收繳保費。

健保局指出,99年4月之健保費繳款單約在5月20日陸續寄發,投保單位之申報資料需於5月12日前完成鍵錄,特別呼籲投保單位對於員工投保金額超過131,700元者,儘速依新的投保金額級距申報調整員工的投保金額,方能避免須於下個月的健保費繳款單中補收,以減少投保單位帳務及行政作業的困擾。

健保局並再提醒,此次費率調整為5.17%,投保單位負擔部分按新費率計收,但被保險人投保金額在40,100 元(含)以下,由政府專案補助其自付保險費新增之全部差額;投保金額在 42,000 元至 50,600 元者,補助其自付保險費新增差額的 20% ,請投保單位配合辦理收繳。

健保局除寄發通函通知投保單位外,並已於該局全球資訊網首頁建置專區(網址: [連結]99年保費調整),提供各單位查詢費率調整方案之相關規定,請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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