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局表示,依照現行健保法規定,投保單位應於員工到職之日起辦理投保,並以其經常性薪資申報投保金額。
健保局每年都會進行各項查核業務,包括
一、以薪資所得資料來與受僱者投保金額比對,並主動調整。
二、分區業務組視轄區特性篩選投保單位辦理專案查核。
三、不定期查核
(一)投保單位高薪低報檢舉案
(二)國稅局通報投保金額異常單位
四、近三年查核人數及績效
年度 | 查核單位數 | 查核人數 | 查核績效 |
97年 | 15萬9千 | 65萬3千人 | 每年增加保險費收入達16億元以上 |
98年 | 15萬3千 | 63萬1千人 | |
99年 | 16萬8千 | 69萬3千人 |
除了健保局定期查核外,受僱員工如有發現雇主有低報投保金額情形,也可以檢具薪資資料向健保局檢舉(檢舉電話0800-030-598),該局會蒐集相關資料立即進行查核。以確保受雇員工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