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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區業務組

健保署與6個分區業務組提供在地化的服務,各縣市共設立7個聯合服務中心及22個聯絡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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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年1月1日二代健保上路,提醒民眾留意下列健保新措施:

一、一般保險費費率降為4.91% 
一般保險費費率從5.17%調降為4.91%,另6項特定所得(或收入)將按費率2%計收補充保險費。

二、補充保險費之扣繳

(一)個人之所得(或收入)有下列6項單次所得金額達5千元以上,而未超過1千萬元部分,均應扣繳補充保費:1.由所屬投保單位發給,全年累計超過當月投保金額4倍以上的獎金。2.非所屬投保單位發給的兼差所得。3.沒納入投保金額的執行業務收入。4.持有股票受分配的現金股利、股票股利。5.利息所得。6.租金收入。(詳附表一)

(二)雇主每個月發放的薪水總數,超過其雇用的所有員工,當月健保投保金額累加以後的總數時,就其所超過的部分,也要計繳2%補充保險費。

三、返國投保等待期延長為6個月
返國投保等待期由4個月延長為6個月。長期出國致戶籍已被遷出國外的民眾,返國時應先洽戶政單位恢復戶籍,以恢復戶籍當天回溯2年的期間內,曾有參加健保紀錄,則恢復戶籍當天立即可參加健保;如果該期間沒有參加健保紀錄,就要再等6個月才符合健保資格。

四、出國停復保規定
預定出國6個月以上辦理出國停保的民眾,於返國復保後應投保屆滿3個月,始得再次辦理停保。

五、部分負擔調降,民眾就醫保障

(一)民眾接受居家照護的部分負擔,由醫療費用的10%調降為5%。

(二)民眾於醫療資源缺乏地區接受門診、急診或居家照護服務,可以減免20%部分負擔;102年醫療資源缺乏地區之施行區域共計有45個鄉、鎮、市、區(詳附表二)。

六、健保醫療品質資訊公開

(一)健保局每月公開各特約醫院之保險病床設置比率。

(二)健保局每季公開與健保有關之醫療品質資訊:譬如住院病人出院後3日內同院所再急診率、同日急診返診比率、急診暫留2日以上案件比率。

(三)各特約醫院每日公開保險病床使用情形。

(四)各特約醫院應公開訂有給付上限的自付差額特殊材料相關資訊。

七、確保民眾可安心就醫

(一)民眾就醫因故未帶健保卡的補卡期限,由7日延長為10日。

(二)健保處方用藥每次得開給7日份以內的用量。 (三)民眾欠費除非經健保局查證與輔導後,確認具有繳納能力,但卻故意拒不繳納,才會遭到鎖卡,被鎖卡的人數,到101年底僅4萬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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