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另行核實申報不含於DRG支付點數,其點數亦不得計入本通則六所稱實際醫療服務點數計算之申報如下:
1.A00004醫療服務點數=清單段欄位IDd83點數(含醫令類別Z 部分負擔代碼改變已切帳申報之醫療費用點數)-醫令類別X之醫療費用點數
2.醫令類別X 之申報格式,比照醫令類別"1、2、3"之醫令方式申報。
3.得另行核實申報不含於DRG支付點數,故醫令類別"1、2、3"之醫令內不含該得另行核實申報之醫令。
健保署與6個分區業務組提供在地化的服務,各縣市共設立7個聯合服務中心及22個聯絡辦公室
得另行核實申報不含於DRG支付點數,其點數亦不得計入本通則六所稱實際醫療服務點數計算之申報如下:
1.A00004醫療服務點數=清單段欄位IDd83點數(含醫令類別Z 部分負擔代碼改變已切帳申報之醫療費用點數)-醫令類別X之醫療費用點數
2.醫令類別X 之申報格式,比照醫令類別"1、2、3"之醫令方式申報。
3.得另行核實申報不含於DRG支付點數,故醫令類別"1、2、3"之醫令內不含該得另行核實申報之醫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