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NHI_LOGO

分區業務組

健保署與6個分區業務組提供在地化的服務,各縣市共設立7個聯合服務中心及22個聯絡辦公室

更多資訊
:::

依支付標準第七部『全民健康保險住院診斷關聯群』第一章Tw-DRGs支付通則十一、本部各章節支付標準修訂時,跨月案件依出院日支付標準申報。若屬實際診療內容(醫令類別1:用藥明細、2:診療明細、3:特殊材料等,則依現行方式辦理。

發布日期
更新日期
瀏覽人次
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