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當住院醫療服務點數清單段欄位IDd102「不適用Tw-DRGs案件特殊註記」為9者,總表下列項次不列入計算:
t8一般案件日數、
t9一般案件醫療費用點數
t14 特定案件日數
t15特定案件醫療費用點數
t19 部分負擔件數總計
t20部分負擔日數總計
t21部分負擔點數總計
2.總表段欄位IDd21「部分負擔點數總計」:當住院醫療服務醫令清單段申報之G00001部分負擔代碼改變已切帳申報且該次已收取之部分負擔點數列入計算。
3.案件分類5之申請件數總計、申請日數總計、醫療費用點數總計列入總表段欄位IDt25、t26、t27計算。
4.欄位IDt27「Tw-DRGs醫療費用點數總計」,係案件分類5之醫療費用點數=住院醫療服務點數清單段欄位IDd85「申請費用點數「+84「部分負擔點數」。
5.住院醫療服務醫令清單段申報之G00001部分負擔代碼改變已切帳申報且該次已收取之部分負擔點數列入9、12、15、27一般案件、論病例計酬案件、特定案件、Tw-DRGs、安寧療護案件醫療費用點數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