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Tw-DRGs支付制度癌症、精神科、血友病、主或次斷診為臟器移植併發症或後續住院、高危險生產疾病、複雜性多重骨盆腔器官脫垂,須同時施行骨盆腔多器官重建手術之個案,DRG編審的結果是"YYY"、"XXX"、"ZZZ"、"WWW、GGG、HHH",所以此類案件,本署以第一版Tw-DRGs的分類邏輯給予一個虛擬的DRG代碼(例如虛擬DRG碼「10」-神經系統腫瘤),再重新計算所有DRG碼的權重(此權重與公告權重表(附表7.3)的權重不同)。所以癌症、罕見疾病…等個案並非無權重,其權重是將申報資料歸納出來的虛擬DRG碼,重新計算各虛擬DRG的平均每人次點數(分子)及全國平均每人次點數(分母)計算而得。
計算各醫院CMI值時,癌症、罕病…等不適用Tw-DRGs個案之權重如何計算?(103.7.1修訂)(104.8.24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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