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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區業務組

健保署與6個分區業務組提供在地化的服務,各縣市共設立7個聯合服務中心及22個聯絡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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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Tw-DRGs支付制度以實施前後總醫療點數中平為原則,而且實施Tw-DRGs並不會影響醫院總額預算,各分區預算分配係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會協商結果辦理,各分區之醫院總額預算額度並不受影響。

2.自99年度起為配合本制度之實施,每年醫院總額預算內均編有「鼓勵及推動DRG」 專款計3-6.8億元,105年編列預算11.14億元,當年度如導入不同階段DRG,則該筆款項將併入醫院總額一般部門點值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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