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年12月28日起本署公告「DRG支付制度下新增全新功能類別特殊材料因應方案」新功能類別之特殊材料,經本署評估後醫院申報方式如下:
(1)應包含於DRG支付點數之項目,例如:「"安普拉茲"Ⅱ型血管塞(含遞送導管)"AMPLATZER" VASCULAR PLUG Ⅱ」等品項。
(2)第1類:經評估得暫以論量計酬方式申報之項目。
(3)第2類:經評估屬於得額外加計點數之項目。
(4)上述第1類及第2類品項表請參閱本署全球資訊網/ DRG住院診斷關聯群支付制度專區/「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第七部全民健康保險住院診斷關聯群/全新功能類別特殊材料項目。
2.上述項目均不可再向民眾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