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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區業務組

健保署與6個分區業務組提供在地化的服務,各縣市共設立7個聯合服務中心及22個聯絡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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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DRG支付制度下新增全新功能類別特殊材料因應方案」規定,得暫以論量計酬方式申報個案之新增全新功能類別特殊材料項目,請參閱本署全球資訊網/DRG住院診斷關聯群支付制度專區/「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第七部全民健康保險住院診斷關聯群/全新功能類別特殊材料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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