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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區業務組

健保署與6個分區業務組提供在地化的服務,各縣市共設立7個聯合服務中心及22個聯絡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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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個案之實際醫療點數高於上限臨界點時,本署支付80%的邊際成本。由於醫院反映18歲之先天性疾病個案或領有重大傷病之腦性麻痺個案之病情複雜,經本署與醫界代表協商,此類個案超過上限臨界點之實際醫療服務點數全數支付。

2.對於個案之Tw-DRGs支付定額高於上限臨界點時,應依支付通則六、(三)之2「實際醫療服務點數高於點數上限臨界點,且Tw-DRGs支付定額高於上限臨界點但低於實際醫療服務點數之個案,上限臨界點以Tw-DRGs支付定額計算;實際醫療服點數高於點數上限臨界點,惟Tw-DRGs支付定額高於實際醫療服務點數之個案,不得計算超過上限臨界點支付點數。」,以不重複支付之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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