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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區業務組

健保署與6個分區業務組提供在地化的服務,各縣市共設立7個聯合服務中心及22個聯絡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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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則五、(三)規定「其他若出現符合二個以上Tw-DRGs條件者,Tw-DRGs編審結果得以權重高者申報,若其中任一項無權重者,以該個案點數除以全國平均點數,所得值大於等於其他Tw-DRGs權重者,歸類於無權重之Tw-DRGs,若屬二個以上無權重DRG者依附表7.1.11流程圖順序認定,核實申報費用;所得值小於其他Tw-DRG權重者,歸類於該有權重之Tw-DRGs」,其中若屬二個以上無權重DRG者依附表7.1.11流程圖順序認定,核實申報費用,係為同時符合有權重及無權重的二個以上Tw-DRGs條件時,DRG落點的優先順序:例如

1.情況一:若出現符合有權重及無權重各乙個以上(含)Tw-DRGs條件時,以計算後權重大者為DRG落點。

2.情況二:若出現二個(含)DRG落點均為無權重者,則以表7.1.11流程圖中無權重DRG項目之順序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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