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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區業務組

健保署與6個分區業務組提供在地化的服務,各縣市共設立7個聯合服務中心及22個聯絡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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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關不適用Tw-DRGs案件特殊註記H:「手術為健保尚未納入給付項目者」(費用年月102年7月1日生效),該手術係指新醫療技術之手術(HTA),其餘手術項目不得以此註記申報。

2.Tw-DRGs案件醫療費用係採包裹方式給付,如住院或手術之主要原因,屬健保給付項目,則相關醫療費用屬健保給付範圍,若手術為健保尚未納入表列給付之新醫療技術項目者,特約醫事服務機構不得向健保署申請該未納入給付項目之費用,因此Tw-DRGs案件得填列不適用Tw-DRGs案件特殊註記「M-HTA診察費等論量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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