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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區業務組

健保署與6個分區業務組提供在地化的服務,各縣市共設立7個聯合服務中心及22個聯絡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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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在臺設有戶籍的民眾,都應該從設籍滿6個月之日起參加全民健保(目前受僱者及最近二年內曾參加過健保的民眾不受6個月的限制)。

因為全民健保有6個類別,不同的身分有不同的投保方式,隨著身分的改變,投保的方式也須隨之改變。如果目前沒有工作,或是轉換工作之間有中斷,只要持續設有戶籍都要用適當的身分接續投保,不能有保險中斷的情形。

請您依以下順位的投保身分投保(如果符合1的投保身分,就不能選擇2;如果符合2的投保身分,就不能選擇3......,以下類推):

  1. 如果您是公司、機構、行號的員工,即應由您的工作單位辦理投保。如果您是公司行號負責人,應該成 立投保單位,為自己、員工及眷屬投保;如您另有工作,而且是您的主要工作,也可以在工作的公司行 號或機關投保。
  2. 如果您屬於工會、農會或漁會的會員,那麼應由您所屬的工會、農會或漁會辦理投保。(如果同時具有 工、農會或漁會的會員,應優先在工會投保;如果同時屬於兩種以上工會,請自行擇其一投保。)
  3. 如果您沒有工作,但依法可依附有工作的配偶或直系血親時,應到您配偶或直系血親的投保單位,以眷 屬身分補辦理投保。(如果可依附成為眷屬的親屬有兩人以上,應依附親等最近的親屬投保。)
  4. 如果您沒有工作,也沒有依法可依附投保的配偶或直系血親時,那麼您戶籍所在地的鄉(鎮、市、區) 公所就是您的投保單位,請到該處辦理投保。

出境超過2年以上未返國,戶政單位會將戶籍遷出,則不符合投保資格,應檢附戶籍遷出證明辦理退保,於恢復戶籍登記後,重新辦理投保。

相關連結

  1. 勞保、勞退、健保三合一表格(1-1)
  2. 健保承保專用表格(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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