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修正104年11月12日健保審字第1040036307號及108年6月26日健保審字第1080057683號公告「全民健康保險『特殊功能人工水晶體』及『塗藥或特殊塗層血管支架』之自付差額上限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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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署與6個分區業務組提供在地化的服務,各縣市共設立7個聯合服務中心及22個聯絡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