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101年12月28日衛署健保字第1012660330號公告:「全民健康保險給付裝置義肢診療服務,但超過本保險給付裝置義肢診療服務之費用差額不給付」,並自即日生效。
衛生福利部公告(103.01.13第一次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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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署與6個分區業務組提供在地化的服務,各縣市共設立7個聯合服務中心及22個聯絡辦公室
衛生福利部101年12月28日衛署健保字第1012660330號公告:「全民健康保險給付裝置義肢診療服務,但超過本保險給付裝置義肢診療服務之費用差額不給付」,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