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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區業務組

健保署與6個分區業務組提供在地化的服務,各縣市共設立7個聯合服務中心及22個聯絡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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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今日報導「健保部分負擔 11年來首次調整 未經轉診上大醫院 門診費用擬調漲」,健保署說明如下。

現行各層級門急診部分負擔費用,自94年7月15日起實施,採固定金額收取,至今未調整。依健保法第43條第3項規定,主管機關應每年公告部分負擔金額。爰本署例行依規定試算轉診及未經轉診各種調整方案供政策調整參考。

以近年為例,健保署於102年7月及103年12月提案至全民健康保險會,因考量實施二代健保、經濟弱勢者就醫等因素,皆未獲共識而緩議。本署仍擬持續研擬各種部分負擔調整方案,提供各界進行討論及參考,並俟106年總額協商告一段落(10月後),於健保會提案報告及討論。

另近期為因應醫師納入勞基法及急診壅塞議題,各界多要求分級醫療的推動,部分負擔調整是其配套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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