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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前審查補件案件提醒機制
本署對於昂貴藥品或材料規定須經過專業審查醫師審核,以保障民眾的醫療品質。
本組因某案例,發生申請癌症藥品審查未獲同意,而醫院未於期限內補件申請複查,造成民眾權益受損。因此,本組對於醫院送請審查案件,如係尚須補件未獲通過者,每月透過資訊程式的篩選,並發文提醒醫院儘速補件後申請複查,並副知當地衛生局。
自105年 1月至107年12月止,本組透過發文提醒轄區院所核定補件資料,共計有1,136件,至此連續36個月未再曾發生類此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