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洽投保單位辦妥加保手續,且申請資料送健保署完成資料登錄後,民眾於就醫時即可透過醫療院所更新健保卡。未完成前述手續前,如有立即就醫需要,可持「投保申報表」影本洽健保署各分區業務組、聯絡辦公室辦理立即更新;亦可市話撥打0800-030598或4128-678(不須加區域碼)、手機改撥02-4128-678,並傳真「投保申報表」,請健保署客服人員協助更新,民眾再於就醫時透過醫療院所更新健保卡即可;如已先行自費就醫,可於就診10日內持已更新成功之卡片與醫療費用收據向就診之醫療院所辦理退費;逾期者,應自行於6個月內向健保署申請核退醫療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