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NHI_LOGO

分區業務組

健保署與6個分區業務組提供在地化的服務,各縣市共設立7個聯合服務中心及22個聯絡辦公室

更多資訊
:::
項目 內容
主旨 預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草案。
發文字號 健保醫字第1120665534號
依據 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二、修正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法第四十一條規定、本署於一百十二年十二月十四日召開「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共同擬訂會議」之一百十二年第四次會議決議。

三、「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修正草案如附件。

四、本次支付標準修正草案公告係診療項目之調整,因涉保險對象醫療服務權益,且為提升給付效率,使民眾儘早獲得醫療服務,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醫務管理組

(二)地址:台北市信義路三段140號

(三)電話:(02)27065866轉3620

(四)傳真:(02)27069043

(五)電子郵件:A111314@nhi.gov.tw

發文日期 113-01-23

檔案下載

  • 總說明及對照表
    1. pdf
      366 KB
發布日期
更新日期
瀏覽人次
1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