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修訂既有功能類別特殊材料「治療局部肝腫瘤燒灼系統-探針」計3項給付規定及品名名稱。
項目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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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 公告修訂既有功能類別特殊材料「治療局部肝腫瘤燒灼系統-探針」計3項給付規定及品名名稱。 |
發文字號 | 健保審字第1130673309號 |
依據 |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41條暨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 |
公告事項 | 「全民健康保險特殊材料給付規定修正對照表」(詳附件),已置於本署全球資訊網/健保服務/健保藥品與特材/健保特殊材料/特材相關法規與規範/特材給付規定及使用規範/全民健康保險特殊材料給付規定/增修特材給付規定/113年度,請自行擷取。 |
發文日期 | 113-1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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