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修正作業:
(一) 計畫執行期間「全民健康保險資料研究利用修正申請書」(工作日數、執行研究利用人員)由計畫執行人員代表申請者提出。
(二) 申請方式: 請填妥「全民健康保險資料研究利用修正申請書」後,郵寄至「全民健康保險保險人資訊整合應用服務中心」。收件地址:(100) 臺北市中正區公園路15-1號2樓、收件單位:「全民健康保險保險人資訊整合應用服務中心」。
(三) 工作日數:依據「全民健康保險保險人資訊整合應用服務收費標準」,繳款資訊發函通知申請者、計畫執行人員(IRB主持/協同之一),請於收到繳費通知後,兩週內完成繳費。依需求申請,已繳交費用工作日數無法退費,僅能於半年內一次性移轉至相同計畫執行人員(IRB主持/協同之一)的其他研究案使用。
(四) 執行研究利用人員:新增人員須檢附「全民健康保險資料研究利用保密切結書」,計畫內人數以六人為限。
二、變更作業:
(一) 計畫執行期間,若需增加原申請檔案年份者,以「全民健康保險資料研究利用變更申請書」申請,並請檢附資料檔案、欄位之「檔案欄位勾選表」,申請變更增加年度資料以一次為限。
(二) 申請方式:請填妥「全民健康保險資料研究利用變更申請書」後,郵寄至「全民健康保險保險人資訊整合應用服務中心」。收件地址:(100) 臺北市中正區公園路15-1號2樓、收件單位:「全民健康保險保險人資訊整合應用服務中心」。
(三) 費用繳交:依照「全民健康保險保險人資訊整合應用服務收費標準」收費,費用及繳款資訊發函通知申請者、計畫執行人員(IRB主持/協同之一),請於收到繳費通知後,兩週內完成繳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