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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區業務組

健保署與6個分區業務組提供在地化的服務,各縣市共設立7個聯合服務中心及22個聯絡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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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康保險資料管理條例》及其子法將於近期施行,配合該條例第十六條第二項規定,法案施行起三十日內將暫停受理新申請案,日期將於確定後再行公告,舊案照常執行,不受影響。

4筆資料,第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