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出申請:申請文件請郵寄(收文日以郵戳為憑)至「全民健康保險保險人資訊整合應用服務中心」(以下稱資整中心)。收件地址:(100) 臺北市中正區公園路15-1號2樓、收件單位:「全民健康保險保險人資訊整合應用服務中心」。
二、申請檢附文件:申請文件包括「全民健康保險資料研究利用申請書」、IRB證明、「全民健康保險資料研究利用保密切結書」、「全民健康保險資料研究利用申請-風險管控及安全維護方式說明表」以及「檔案欄位勾選表」。(相關表單請至本署全球資訊網/健保資料站/全民健康保險保險人資訊整合應用服務中心/表單專區下載)。
註1:IRB證明包含IRB計畫書。
註2:「全民健康保險資料研究利用保密切結書」計畫執行人員(IRB主持/協同之一)、執行研究利用人員均須繳交。
註3:申請研究利用資料檔案、欄位,請敘明於「檔案欄位勾選表」,其中資料欄位需求之緣由或目的係為審查參考。
註4:「全民健康保險資料研究利用使用特殊軟體聲明書」經申請者授權後,可由計畫執行人員(IRB主持/協同之一)提出。
三、審查作業:
(一) 依據「全民健康保險資料管理條例」、「全民健康保險資料特定目的外利用管理辦法」,申請案經審查會審查核准。
(二) 115年「全民健康保險資料研究利用申請審查會」會議時程預定為:4月15日、6月10日、8月12日、10月14日、12月2日。
四、繳費:
(一) 收費標準:依據「全民健康保險保險人資訊整合應用服務收費標準」,已繳費用無法退費。
(二) 費用繳交:申請案審查結果、費用及繳款資訊,發函通知申請者、計畫執行人員(IRB主持/協同之一),請於收到繳費通知後,兩週內完成繳費。
五、資料使用:申請案完成繳費後至本署資整中心實地操作,採預約制,每次預約可採半日或全日(08:30~12:30或13:30~17:30),逢例假日則不開放使用,預約未到者視同已使用,每一申請案每次預約使用一部電腦。
六、現場作業方式:請遵循現場作業規範
(一) 請於一樓警衛台更換通行證後,至資整中心確認身份及預約時段。
(二) 若有電腦異常情形,請盡速通知現場管理人員協助排除異常,若未能於30分鐘內排除異常,則不計該半日實地操作。
(三) 如有違反相關規定且經現場管理人員勸阻無效後,通知計畫執行人員(IRB主持/協同之一)並結束該時段預約。
(四) 預約時段結束後,請關閉電腦後離開,並至一樓警衛台繳回通行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