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修訂「全民健康保險急診品質提升方案」,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六月一日起生效。
項目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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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 公告修訂「全民健康保險急診品質提升方案」,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六月一日起生效。 |
發文字號 | 健保醫字第1120110450號 |
依據 | 衛生福利部112年5月26日衛部保字第1121260173號函。 |
發文日期 | 112-06-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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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急診品質提升方案-第八版 (112.6.1公告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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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署與6個分區業務組提供在地化的服務,各縣市共設立7個聯合服務中心及22個聯絡辦公室
項目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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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 公告修訂「全民健康保險急診品質提升方案」,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六月一日起生效。 |
發文字號 | 健保醫字第1120110450號 |
依據 | 衛生福利部112年5月26日衛部保字第1121260173號函。 |
發文日期 | 112-06-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