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修訂「112年全民健康保險牙醫門診總額品質保證保留款實施方案」
項目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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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 公告修訂「112年全民健康保險牙醫門診總額品質保證保留款實施方案」 |
發文字號 | 健保醫字第1120106811號 |
依據 | 衛生福利部112年4月11日衛部保字第1121260127號函。 |
發文日期 | 11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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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2年全民健康保險牙醫門診總額品質保證保留款實施方案(核定版)_112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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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署與6個分區業務組提供在地化的服務,各縣市共設立7個聯合服務中心及22個聯絡辦公室
項目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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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 公告修訂「112年全民健康保險牙醫門診總額品質保證保留款實施方案」 |
發文字號 | 健保醫字第1120106811號 |
依據 | 衛生福利部112年4月11日衛部保字第1121260127號函。 |
發文日期 | 112-04-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