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廢止「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事服務機構因COVID-19(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提供保險對象居家醫療作業須 知」,並自112年4月1日起生效。
項目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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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 公告廢止「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事服務機構因COVID-19(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提供保險對象居家醫療作業須 知」,並自112年4月1日起生效。 |
發文字號 | 健保醫字第1120661005號 |
依據 | 「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事服務機構因COVID-19疫情提供保險對象居家醫療作業須知」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2年3月7日第157次會議紀錄。 |
公告事項 | 配合112年3月20日起,COVID-19防治措施調整,相關就醫、開立處方及調劑領藥等,回歸全民健康保險所提供居家醫療照護服務規定辦理。 |
發文日期 | 112-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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