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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區業務組

健保署與6個分區業務組提供在地化的服務,各縣市共設立7個聯合服務中心及22個聯絡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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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內容
主旨 公告修訂「 112 年度全民健康保險牙醫門診總額特殊醫療服務計畫」、「 112 年度全民健康保險牙醫門診總額 0 歲至 6 歲嚴重齲齒兒童口腔健康照護試辦計畫」及「112年度全民健康保險牙醫門診總額12歲至18歲青少年口腔提升照護試辦計畫」,自一百十二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發文字號 健保醫字第1120102170號
依據 衛生福利部112年2月6日衛部保字第1121260040號函。
發文日期 112-02-10

檔案下載

  • 112年0歲至6歲嚴重齲齒兒童口腔照護試辦計畫
    1. pdf
      537 KB
  • 112年牙醫門診總額12-18歲口腔照護計畫
    1. pdf
      163 KB
  • 112年牙醫特殊醫療服務計畫
    1. pdf
      1 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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